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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的通知

 

来源: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发布时间:2024-07-30 16:23:15

 

关于征集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的通知

 

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数据管理部门、开发区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要求,更好地以城市为载体统筹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及时总结各地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创新举措,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重点围绕10大领域征集案例,包括:①建设城市数据基础设施,推动设施联通、数据融通等方面;②构建城市智能中枢,推动平台互通、业务贯通、管理协同等方面;③城市数据基础制度创新实践,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④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推进新型产城融合等方面;⑤推进便捷普惠的数字公共服务,丰富"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绿色智慧宜居环境等方面;⑥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推进"高效处置一件事"等方面;⑦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方面;⑧创新城市运营运维模式方面;⑨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方面;⑩基于本地区特点和资源禀赋,开展特色场景应用等方面。

二、征集要求

案例应聚焦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实效。一是具备实效性,申报对象涉及的技术、产品、方案等成果须已深度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具备创新性,在技术应用、体制机制、工作方法、建设模式等方面体现出前瞻、创新性。三是具备可推广性,实践经验可供其他城市参考借鉴、复制推广。四是具备真实性,案例材料内容应真实准确、结构合理、文字简明、图文并茂,有必要的佐证材料。

三、征集工作安排

(一)填写申报书

请各相关单位按《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书》(附件1)和《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2)要求填报材料,每个案例需单独填报一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书》(附件1)。其中正文部分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条理清晰,可附加图片。

(二)案例报送

市数政局将收集的案例材料筛选后向省数政局推荐,省数政局会择优报送至国家数据局。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日中午12:00前,案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数政局电子邮箱(qhdsszj@126.com)。

联系人:韩路琦0335-3651603  13180136667特此通知。

附件:1.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书

      2.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汇总表

 

附件1

 

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书

(模板)

 

案例领域单选

建设城市数据基础设施,推动设施联通、数据融通等方面

构建城市智能中枢,推动平台互通、业务贯通、管理协同等方面

城市数据基础制度创新实践,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

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推进新型产城融合等方面

 推进便捷普惠的数字公共服务,丰富“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绿色智慧宜居环境等方面

 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推进“高效处置一件事”方面

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方面

创新城市运营运维模式方面

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方面

基于本地区特点和资源禀赋,开展特色场景应用等方面

 

 

 

 

基本信息

1. 案例提供城市

 

 

 

 

2. 案例提供城市联系方式

姓名:

单位:

职务:

电话:

邮箱:

地址:

案例情况介绍

一、整体情况

请介绍案例整体情况。(500以内

 

 

 

 

 

二、主要做法

请从发展背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困难突破等方面阐述该案例的主要做法和经验,避免就技术谈技术,条理清晰。(1500字以内)

 

 

三、特色亮点

请描述案例亮点,可从体制机制工作方法、实施路径、实施效果等方面结合地方特色,梳理归纳该案例的特色亮点。亮点应充分体现该案例的可复制性和推广性。1000字以内)

.应用成效

描述该案例已取得的应用成效,尽量增加量化描述。1000字以内)

其他补充说明的事项

1000字以内)

辅助材料

案例提供单位可提供相关辅助材料:报告、宣传材料、视频文件等。

申报书填报要求

1、每份申报书仅可选择1个种类。

2、文字凝练,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3、文字客观、真实,避免过于理论化和技术化,避免体现企业宣传色彩。

4、所引证的数据和资料,需要注明出处。


附件2

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案例申报汇总表(样表)

序号

报送单位

申报单位

案例名称

案例领域

备注

1

XX省(XX自治区、市、兵团)

XX

 

 

 

2

 

 

 

 

……

 

 

 

 

 

注:1.请各报送单位照样表自行制作汇总表格,可根据需要扩充。

2.请报送单位在填报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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