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前三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冀科政规〔2022〕4号)有关规定,以及《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普示范基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按照工作程序,对前三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进行了评价,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其中,石家庄公共安全应急体验馆等12家省级科普示范基地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经归口管理部门核实并提出撤销申请,现予以取消。对有效期已满的第二批科普示范基地,省科技厅将按照新评定的星级重新授牌,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收回原证书及牌匾。
附件:1、前三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评价结果
2、取消省级科普示范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