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优化市级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提升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效率,按照《秦皇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市科技局对全市范围内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进行优化,重点清理长期无实质运行、无创新成果、无社会贡献的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清理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市级创新平台,特别有以下情况:
1.企业停产或已注销,长期无实质运行,未开展实质性科技创新活动的创新平台;
2.无创新成果,近三年内未产生任何科研成果、专利、论文或其他创新性成果的平台;
3.无社会贡献:未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未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有效合作;
4.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或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平台。
二、清理方式
1.开展自查。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附件1填表,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自查表报送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等归口管理部门。
2.实地核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等归口管理部门,对各依托单位提交的自查表进行审核,并对重点平台进行实地核查。
3.汇总上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对所属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清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附件1并报送市科技局。对于拟撤销的创新平台,请于4月10日前申请市科技局予以撤销。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自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加强管理。要求各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创新平台高效运行,避免出现“僵尸”平台。
3.优化资源配置。对优先支持运行良好、成果显著的创新平台,推动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要求,负责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所属各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认真开展自查,填报自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对部分重点平台进行了实地核查,确保自查数据真实和准确,按时完成自查和清理工作,确保创新平台优化工作顺利推进。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巴生龙 纪文博
联系电话:3639715 3639736
电子邮箱:qhdkjjrck@163.com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优化市级创新平台的通知
附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