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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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市级创新平台的通知

 

来源:人才与成果转化科发布时间:2025-03-14 14:47:37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优化市级创新平台的通知

 

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提升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效率,按照《秦皇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市科技局对全市范围内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进行优化,重点清理长期无实质运行、无创新成果、无社会贡献的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清理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市级创新平台,特别以下情况:

    1.企业停产或已注销,长期无实质运行未开展实质性科技创新活动的创新平台;

    2.无创新成果近三年内未产生任何科研成果、专利、论文或其他创新性成果的平台;

    3.无社会贡献:未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未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有效合作;

    4.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或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平台。

    二、清理方式

    1.开展自查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附件1填表,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025328日前将自查报送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等归口管理部门

    2.实地核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等归口管理部门,对各依托单位提交的自查进行审核,并对重点平台进行实地核查。

3.汇总上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对所属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清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附件1并报送市科技局。对于拟撤销的创新平台,请于4月10日前申请市科技局予以撤销。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自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加强管理要求各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创新平台高效运行,避免出现“僵尸”平台

3.优化资源配置对优先支持运行良好、成果显著的创新平台,推动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明确工作要求,负责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所属各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认真开展自查,填报自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对部分重点平台进行了实地核查,确保自查数据真实和准确按时完成自查和清理工作,确保创新平台优化工作顺利推进。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巴生龙  纪文博

联系电话:3639715 3639736

电子邮箱:qhdkjjrck@163.com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优化市级创新平台的通知


附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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